在适当的情况下,若电话录音满足相关
法规的规范要求,便可被视为有效的
证据加以采用。
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所述,录音材料绝对可以用来证明事件的真实情况,但是需要具体分析具体确认,倘若这些
录音证据的获取方式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或是违背了法律所规定的禁令条款,那么这些证据将不得用于判定事件的真实性和真相依据。《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
民事诉讼若干证据的规定》第七十条
一方
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其中包括,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