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犯罪行为中,盗窃与抢劫都被归类于侵犯财产罪范畴之中,然而两者在定罪以及量刑环节里存在显著区别。
其中一个关键的差别便是当事人对所犯犯罪行为的主观知悉程度:
盗窃往往采取秘密形式夺取他人财物;
而抢劫表现为公开性强,手段鲜明的行动。
另外,涉及到处罚时,由于抢劫行为威逼受害人并对其人身及财产均构成威胁,因此在量刑层面较之于盗窃来说更加严厉。
总的来说,盗窃罪的立案标准通常为一千元人民币。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第一条明确规定:
对于具有相应影响力及规模的盗窃案,需要根据财物价值的不同来进行判定。
具体来说,当盗窃所得财物价值达到一千元至三千元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人民币或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人民币的时候,便分别被视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
在各个省级行政区划之内,高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有权结合当地实际经济发展水平及社会治安状态,在此基础上适当调整并确定相应的立案金额标准,并将最终确定结果上报最高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批通过。
对于跨地域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发生的盗窃案件,因难以查证盗窃场所而引发争议,此时应当参考受理案件所在区域的省级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所确定的相关数额标准来作出裁决。
最后提到,如果盗窃行为涉及到诸如毒品等违法物质的涉入,那么此类案件仍应按照盗窃罪进行审理,且其量刑细则取决于犯罪情节轻重等因素。《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