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由于种种缘由为举办宴席而接收到的礼金被判定为夫妻的
共有财产,则在进行
离婚程序之时得以划分为两部分。
对于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他们有自主权进行协商处理;
倘若无法达成共识,人
民法院会依据财产的实际状况,本着尊重子女权利、保护女性权益以及公正对待无过失方权益的立场,公正行使判决职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