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被授予
软件著作权的公民为自然人,则其作品享有的保护期限将自此人生命终结的那一刻起延续至50个自然年后的最后一天——即该年度的12月31日。
倘若此款软件系多人合作开发完成,那么在最晚去世之人的生命从结束起算,直到同样50个自然年后的同一天,其保护权才会失效。《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四条
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
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
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本条例不再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