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公证,是指公证部门对
当事人所
立遗嘱的真实性以及合法性进行认证。
此种情况下,
遗嘱人需在
公证人员面前写下并签署遗嘱,之后再由公证员对遗嘱中所述内容及遗嘱人签署情况进行核实与公证。
而
继承公证则是公证机构依据法律规范的约束以及
继承人的申请,对传承行为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进行规范化的认证工作,以此来确信继承人的
继承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
法规定立遗嘱处分
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
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
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
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