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动车逆向行驶并由此引发事故时,其指定的责任并不一定完全由骑手承担。
具体而言,该事故责任的判定需依据当事人各自的行为对于诱发道路交通事故所发挥的影响力及过错程度的显著性来决定。
若能证明事故的起因仅仅源于一方的过失,那么相应的过错方将需要独自承担起事故的全部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