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规定中,若夫妻中有任意一方于婚前购买了房产,其配偶有权按
遗嘱receptor遗产。
这其中涵盖了被
继承人所拥有的一切合法的私人财物。
无论该资产属于婚姻缔结之前或是之后所得,只要是属于被继承人合法
私人财产的范畴,其继承人便有权利依据相关
法规进行传承。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夫妻中的一方婚前购置的财产并不属于双方的
共同财产,但它仍然属于该一方作为被继承人留下的合法
个人财产。
依照相关法律条文,其配偶理应具有相应的
继承权,此外,他们还将充当
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角色。《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
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
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