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敲诈勒索罪可以得以和解解决。
以下所述是刑事和解的基本概念:
它是一种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方式,使得当事人能够在调停人员或其他机构的协助下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交流,进而共同协商,当达到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则会依据实际的案件情况而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撤销追究刑事责任或者给予轻微的刑事责任处罚。
从案件条件的角度来看,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不仅限于那些法定刑期在三年以上的案件(例如,部分性质恶劣的非法拘禁案、敲诈勒索案),也适用于部分法律明确规定可以提取民事赔偿的案件。
在斟酌对犯罪分子判处何种刑罚时,应遵循一定原则,即根据犯罪行为的真实面貌、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其对社会产生的不良影响程度,严格按照我国刑法相关规定进行量刑。
2、若犯罪分子实施了敲诈勒索的行为,对公共或私有财产进行侵犯,且涉案财物的价值较大,或者实施此类犯罪行为的次数较多,那他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或管制的处罚,同时,还需要缴纳适当罚金;
如果涉案财物数额巨大甚至还存在其他严重的情节,那么该犯罪分子将会受到超过三年但不足十年有期徒刑的处罚,同时还要缴纳罚金;
但是,如果犯罪分子的敲诈勒索行为已经到了极其严重的地步——涉案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并且还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况出现,那么他将会被判以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并同时也要支付相应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