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间借贷之中,涉及到利息的问题主要依赖于借、贷双方之间的协议约定。
然而,当利率超出了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范畴时,无疑将被认定为
高利贷行为。
依据相关法条规定,这部分超过法定边界的
债务利息并不受法律的保护,
借款人有权拒绝支付相应的金额。《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
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
当事人不能达成
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