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关系破裂后,若孩子被其中一方所
监护,则相应地,另外一方则必须承担起支付未成年
子女抚养费用的责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在
离婚之后,如果孩子由某一方直接负责
抚养教育,那么对于这个孩子的生活支出以及部分或全额
抚养费,另一方都应责无旁贷地承担一定比例或全部金额。
关于具体抚养费用的多寡和支付期限的长短,可以先由
当事人双方自行商议确定;
倘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需要由当地的司法机构进行裁决来决定最终的答案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