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受到伤害导致
伤残等级鉴定标准的确立,是基于受损伤者治愈之后残留的组织、器官损伤及其功能障碍情况,以及其职业技能、学术研究、日常生活以及社交沟通等多种活动能力的丧失程度,结合医学护理需求和依赖性的评估状况,将残障划分为十个等级,其中最为严重的程度是第一级,相对较轻且影响最小的程度则是第十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
赔偿医疗费、
护理费、
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
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