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高层建筑发生坠物事件并对行人行人身心健康构成危害,
当事人依法享有
赔偿的权利,此赔偿内容包括因事故导致的
误工费用、营养补贴以及治疗过程中所产生的住院费用等多方面。
此外,还应包含为照顾受伤人员而产生的
家属交通费用。
高空坠物作为一种
侵权行为,其
责任人无论是所有者、管理者还是使用者,如果无法证明自身无过错,均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有人负责赔偿之后,若发现仍有其他责任人存在,则有权向这些责任人进行
追责索赔。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由建筑物中的物品或建筑本身坠落在地上所导致的他人伤害,并且难以确定具体
侵权方时,除那些能证明自己并非侵权方的高层使用者外,其余有可能成为加害人的住户都需支付
赔偿金以尽到补偿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
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
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