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因捡拾他人之银行卡并擅自取现而触犯法律规定,那么当事人极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实施了盗窃行为。
在此种情况下,倘若有主动投案自首的积极态度和相应的事实依据,根据我国相关司法程序,可据此对其作出从轻或减轻刑罚的处理决定。
然而,值得强调的是,首要任务还是尽快将取走的资金如数归还给失主,同时获得他们的谅解和认可。
这样一来,在案件判决过程中也能作为酌情量刑的重要参考因素。
根据中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非法占有他人公私财物,且涉及金额较大,或者经证实已经多次进行偷盗、入户行窃、携带凶器盗窃以及扒窃等行为的,处以至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或者管制,并对此处以罚金;
若是数额庞大或者存在其他更为严重情节者,则判处三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向受害人交付罚款或者没收其个人财产。
至于数额超乎想象的巨大,或者涉及更加严重情节者,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样需要缴纳罚款或者进行财产的完全没收处理。《刑法》第264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