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债权转让纠纷主要包含以下几种常见形式:
首先是债务人以价格远低于其实际价值的方式进行财产转让的争议;
其次,在夫妻双方共有财产的情况下,个别一方擅自篡夺、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从而对另一方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纠纷也不可忽视;
最后,针对已经得到清偿的债权再次进行转让的纠纷。《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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