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采用辣椒水进行防御时,若此行为被判定为正当防卫或依法履行职责,则无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这一规定源于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即当公民在面临非法侵害时,实施的反击行为虽然造成了不法分子的伤害,但只要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就可以免于刑事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