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亡妻死亡补偿款之分配,需注意的是,这笔
补偿金归属于亡妻的家人,尤其是其
直系亲属,如配偶、父母以及子女均有权利享有获得。
然而与遗产有所区别的是,对死亡补偿金的分配并无固定规定,可模拟参考
遗产分配原则进行处理。
对于所有的
赔偿权利人,他们均有权提出索赔要求,而此种索赔要求必须在所有赔偿权利人间予以公平分配。
同时,在正式进行分配之前,还需要先行扣除已经实际支付的
丧葬费用,剩余部分的分配则需要根据与死者亲缘关系的远近程度、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以及生活来源等多个方面的因素作为参考基准,以适当的比例进行划分,而不是将款项平均分配。
一、对于亡妻的
死亡赔偿金请求权人而言,他们可能包括其已故伴侣的
近亲,例如其配偶、父母、孩子等人。
至于这些权利人究竟应该如何分配这笔补偿款,可以由他们自己来决定,如果在这个过程中产生了争执纷扰,那么法院可以结合整个案情的具体情况,并据此作出公正的判决。
二、所谓的死亡赔偿金,亦即死亡补偿费,它是指在受害者由于各种极端事故或者死亡后,责任方按照特定的标准向死者家庭提供额外金额的赔偿,其中包括死者的丧葬费用以及其亲属所能享有的
精神抚慰金在内的各项赔偿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
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
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
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