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若存在非法捕猎二级国家珍稀保护动植物的行为,将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之规定,此类犯罪活动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不等的刑罚,同时有可能伴随罚金的处罚;
情节较重者,将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加罚款;
而情节特别严重者,则有可能承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及罚金或财产没收等严厉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