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75岁的老年人驾驶电动车是否属于违法行为这一问题,我们需要明确了解相关的法律条款。
根据我国交通法规的明文规定,法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的年龄需达到年满12周岁;
而在驾驶电动自行车以及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方面,则须年满16周岁方可通过合法程序进行操作。
然而在此特别说明,如若老年人所驾驶的是两轮电动摩托车,同时又未取得机动车驾驶执照的话,那么这种行为将被认定为违反交通法律的非法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三)不得醉酒驾驶;
(四)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五)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六)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七)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
(八)非下肢残疾的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九)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
(十)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