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被证实为无效之后,基于此种情形而获得的财产理应归还。
若其中一方主体依据该合同取得了相关财物,那么应当由实际拥有这些财产的一方
当事人来负责归还;
若是双方均从中获益,并实际获取了该等财富,则双方都需负起返还的法律责任。
若在无法进行返还原物或是此类行为已无必要时,彼此间则需要以折现方式对受损方予以补偿。
倘若由此还产生或存在损失情况,有过错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向他方
赔偿因合同所导致的
经济损失;
如若双方皆有过错,可以依照各自过失的严重性与性质,依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分别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
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