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肇事者驾车逃离现场,而在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后,警方有可能不会对其进行追责究责。
依据相关法律规章制度,若肇事者在逃离现场时,能够自动采取有效措施来消除或减轻违法所造成的影响,同时获得受害方的宽容与谅解,那么其将面临比较轻微的刑罚,甚至可能得以免于刑事指控和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