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未能按时完成年度检验,您仍有机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补检。
在此期间,车管部门将依照常规流程对车辆进行检测,而不对您做出任何惩处。
然而,若您在路上行进时恰逢交警检查,则可能面临
吊销驾驶证及罚款人民币200元、扣除驾驶证分数3分的
处罚。
更为重要的是,一旦在此过程中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将拒绝承担任何
赔偿责任。
因此,请仔细核查车辆行驶证副本上注明的年检截止日期是否为9月。
若该日期确实为同年9月,那么在起至同年9月30日止期间都有资格接受年检,此种情况下便不属于延误年检范畴。
但若被交警现场抓获,将面临罚款、扣除驾驶证分数甚至
暂扣车辆等严厉处罚。
即使仅晚一天办理年检也可能导致罚款金额高达人民币200元并扣除驾驶证分数3分。
需要特别提及的是,超过连续三个年检周期仍然未完成年检或者未能取得年检标志的车辆将会自动进入强制报废程序,无法再进行补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