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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103条规定的内容

民法典103条规定的内容
司法文书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等;也包括不直接发生法律效力,但对执行法律有切实保证作用的文书,如判决书等,注意:诉状不属于司法文书。司法活动中我们回答看见起诉书、判决书等文书,这些都是司法文书,司法文字贯穿了整个司法活动,而且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如起诉的时候需要起诉书,法院审理最后会依法作出判决书。
2024-03-29 11:20:11 已帮助15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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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103条规定的内容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三条的明确规定,任何非法人组织皆应依据所在国家或地区的相关法律进行注册登记。
在设立非法人组织时,那些由法律和行政法规有规定必须经过有关政府机构批准方可执行的情况,也必须严格遵循这些规定予以办理。《民法典》第一百零三条
非法人组织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登记。
设立非法人组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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