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谓的“
信用卡诈骗罪”,乃是指
行为人通过捏造
虚假事实或者对真实情况进行掩盖,借助
信用卡进行诈骗的行为,并且
涉案金额要达到了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标准。
2.上述两者之间的主要差异就在于,后者针对的是以信用卡为手段进行诈骗的
犯罪行为,后者并未限制其诈骗方式;
然而,前者则可以应用于各种诈骗
犯罪手法之中。
信用诈欺罪和信用卡诈欺罪属于
刑法学领域中的法条竞合现象,我国公安治安部门严格规范了一系列严重的诈骗
犯罪活动,例如
集资诈骗罪、
贷款诈骗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以及我们刚才提及的信用卡诈骗罪等等。
面对如今日益猖獗的诈骗犯罪现象,我们应该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加以防范,特别重要的一点就是不要随意地向别人透露个人敏感信息。
现如今,许多网络平台及商户为了吸引
消费者,往往会劝说他们提供诸多相关个人数据,对于这种情形,我谨慎提示各位读者,除非您确定该网站及商户具有极高的信誉度,否则请尽量避免暴露
个人隐私。
频繁地修改并保护好您的密码体系也是至关重要的,那是您财产安全的一道强有力防线。
然而,若保持一个千古不变的密码,就可能导致安全隐患的增加,因此建议定期更换密码,只有您才能掌握最适合自身的密码组合规则。
同时,您还需警惕各类伪装成常规购物网站的钓鱼网站,这类网站往往表面与正常购物平台极其相像,实则旨在诱骗用户输入信用卡密码或财产信息从而实施犯罪行为,对此,我要再次恳切
警告每位阅读此文的朋友们,任何需要输入信用卡密码的网站都极有可能不是合法网站,遇到此类情况,请务必立即选择退出并保持警觉,以防止受到侵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