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普通
农田征收补偿问题的说明:
无论是旱地还是水田,其每公顷的平均补偿都在相应区间内浮动,具体数值如下:
旱田为53000元/公顷,而水田则能达到90000元/公顷。
至于用于种植的蔬菜,其平均补偿可达惊人的150000元/公顷。
二、关于划定为基本农田
征收补偿方面的详细信息如下:
相较于普通农田,旱地和水田的平均补偿略有所上升,其中旱地的
赔偿金额为58000元/公顷,水田则是99000元/公顷。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蔬菜种植的平均补偿已高达难以置信的156000元/公顷。
任何形式的
土地征收,必须对权利人做出公平、合理的补偿,以确保他们的原有生活水平得以维持,长期生计也能够得到有效
保证。
其次,对于土地征收所需支付的各类费用,例如
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的宅基地、其它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等有关补偿费用,亦应按照相关
法规规定及时足额偿付。
同时,还需为受影响的农民安排必要的社会保障措施,这笔费用同样不能忽视。
最后提及的是,关于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公示区片综合地价予以明确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时,应综合考虑诸多因素,如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分布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等。
同时,此类地价每隔三年左右进行一次调整或重新公布。《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
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
利害关系人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