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在某个特定商场实施盗窃行为而被捕获的情况,若所涉及的盗窃价值相对较低,则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应予以五日及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期,并处以五百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
倘若该犯罪情节较为恶劣且多为多次作案,便需要受到十日及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期,同时还须承担起高达一千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责任。
另一方面,当盗窃金额达到了相应标准或者是犯罪者实施了频次较高的同类行径时,便会依据现行的刑法设定,承载相应的刑事诉讼,即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等刑罚,并处以罚金;
若是盗窃财物的价值规模巨大,或是存在诸如具有其他严重情节这样的复杂情况,相应的刑责便可能上升到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必须缴纳罚金或接受处罚金的处理。
更为严峻的情况可能涉及到盗窃价值极其庞大,或者出现了诸如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等极端状况,此时犯罪者将品尝最高可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的惩罚,并且还要附加地承担罚金以及没收财产等多种处罚形式。《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