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络购买计算机过程中,倘若消费者发现收到的设备与其所宣称或展示的内容并不相符的话,可以依法向有关部门提出仲裁请求并要求各方责任人进行经济赔偿。
在此种情况下,可以理解为消费者已经和商家建立起了买卖合同的法律关系。
若该计算机与最初描述或呈现的规格存在明显差异,那么可以视为卖家违反了他们的义务,因此消费者有权利让卖家承担由此引发的违约责任及经济补偿。《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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