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向您明确的是,对于无意中拾得他人手机这一行为本身而言,并不存在任何
违法性。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是否构成违法则需参照具体的事例和情况进行分析判断:
例如,在捡到他人丢弃的手机时,完全有权利最终获得该物品;
再如,如果您发现并捡到别人丢失的手机,而该手机的价值偏低,您选择占为已有并且拒绝归还给失主,那么这在法律层面上便被视为民事
不当得利行为;
而假如您捡到他人丢掉的手机,其价值较为昂贵,这时如果你选择不归还,那么就有可能涉及到侵占罪。
关于侵占罪的构成要素,这里也列出几点供您参考:
第一,
从犯罪客体的角度来看,本罪所侵犯的是他人财产领域的所有权;
第二,从
犯罪的客观事实角度看,本罪的客观表现形式主要为:
将原本应
由他人交予你保管的财务或物品,以及既有的
遗忘物或
埋藏物,非法地占有为己有,而且这种行为必须达到一
定金额标准,同时还必须拒绝归还该物品;
第三,从
犯罪主体的角度看,本罪的主体仅限于普通民众,只要年满16岁具备
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最后,从犯罪
当事人的心理状态来看,本罪必须是
故意犯罪,也就是说,倘若您明知道这是别人交给您保管的财物、物品,或是既有的遗忘物或埋藏物,但还是强行占为己用,这样才能符合客观事实和主观上的犯罪意愿。
所以说,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如果没有明确的犯罪意图,就无法构成侵占罪。《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