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中国大陆刑法明确指出,若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上的优势实施了职务侵占行为,且所侵占金额达到五十万元人民币,则该行为将被视为“数额较大”的犯罪行为。
在此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可能面临由法院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严厉惩罚。
同时,如果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进行职务侵占的涉案金额大于等于一百万元人民币但小于或等于一千五百万元人民币时,则属于“数额巨大”的犯罪行为。
在此类情况下,犯罪嫌疑人极有可能遭受法院对其判处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且其个人财产也会面临被强制没收的法律风险。
对此类罪行与贪污罪之间的差异理解,需要关注其主体要件的不同。
主体要件是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划分的关键因素,也是其最为核心与根本的差异性所在。
从司法实践来看,职务侵占罪的适用范围更为广泛,涵盖了所有在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担任职务的人员,不论他们隶属于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国有企业等。
而贪污罪的主体仅局限于国家公职人员,这些人往往在国有企业、国有公司或其他单位中行使权力,同时具备国家公职人员的身份。
无论是受国有公司、国有企业委派还是招聘而成的国家公职人员,抑或是在中外合资、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等非国有单位中具备国家公职人员身份的人员均属于贪污罪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