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我们为您详述的有关夫妻
离婚抚养费是否涵盖子女大病及绝症
医疗费用的内容:
通常情况下,在
夫妻离婚过程中,
抚养费通常被定义为子女所需支付的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以及
医疗费在内的一系列款项。
然而,对于子女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患上绝症等特殊情况所产生的医疗费用,法律规定以社会
医疗保险可以覆盖的范围为准,例如,子女若不幸染上肾功能衰竭需进行肾脏替换手术,子女若是患上白血病可能需要接受骨髓移植等费用,这些都并非抚养费所包含的范畴。
在此情况之下,父母在道义层面上应有责任去分担相关费用,但在法律层面并没有明确规定其需承担此类费用的具体义务。
接着,我们解释一下
离婚之后由哪一方承担
孩子抚养问题后,另一方应该提供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这部分费用的金额以及如何付清和期限长度等,都应该由双方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协商解决;
如果对话并无结果,就可以提交法庭做最终决定。
双方协商达成的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结果,并不影响未成年子女在必要时刻再次请求父母任意一方做出超过原先协议或者判决原
定金额的费用支持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
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