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未能设置
信用卡密码,在遭遇恶意
盗刷后,发卡机构或许并不必然会对此类行为负责。信用卡受损过程中,无论是盗刷还是其他相关问题,均须依据责任划分加以判定。责任裁定并非仅基于是否设有密码,而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精确划分。反之,若设定密码,则即使银行方面因其过失致使用户
个人信息泄漏或财产遭受损失,亦仍需承担相应责任。倘若因持卡人自身保管不当而致卡片丢失所引发的盗刷事件,只要设定了密码便无法享受失卡保险。如欲获得银行
赔偿,则需遵守诸多限制措施。首先,时间限制为信用卡未设置密码的
消费者获取银行赔付带来了颇多约束:绝大多数银行所提供的失卡保障皆具备时间限制,或为挂失前48小时、或为72小时不等,其中期限最长达至华夏银行的120小时。对于在信用卡遗失或被窃之后发生的盗刷风险,仅在特定时间段内由银行协助处理的损失方可获得补偿。此外,凭密码进行交易、提现及网络交易均不在理赔范围之内。其次,银行暂无此项服务:某些银行仅针对其个别信用卡产品推出失卡保障业务,如中国农业银行仅限于喜羊羊系列与公务卡的72小时失卡保障等;而另有为数不少的银行暂未提供失卡保障服务,如兴业银行、建设银行、花旗银行以及广州银行等。最后,取证困难且追回赔偿不易:在期望获赔之际,消费者必须自行取得相关
证据并耐心等待银行核实确认。然而,此类过程往往耗费大量时间,即便最终获得结果也可能仅为银行承担部分责任,通常最高不超过整体损失的40%。其余损失仍然由消费者自行承担!《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
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