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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的转移有哪两种方式,转移的原因有什么

债的转移有哪两种方式,转移的原因有什么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3-24 14:20:04 已帮助125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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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的转移有哪两种方式,转移的原因有什么
根据转移方式的不同,我们将债的转移划分为协议转移以及法定转移这两大类别。
对于导致债的主体变革的诸多具体现象,按照其本质属性进行分类,主要可归纳为三类:
(1)基于法律行为所引发的债的转移;
(2)依据法律直接条款所引发的债的转移;
以及(3)通过法院裁定所引发的债的转移。
首先,我们来看法律行为所导致的债的转移。
一般的原则是,债的转移需要经由转让人和承让人共同达成共识方可生效。
因此,我们习惯称之为基于合意所产生的债的转移,它构成了这类债务实质性转移最为普遍的原因之一。
其次,我们来讨论法律直接条文所引发的债的转移。
在这种情况之下,通常只会出现概括性的转移形式,即将债权债务作为财产的一部分转让给他人承受。
最后,我们提出法官裁决所引发的债的转移。
在这样的情况中,债的转移可能会因为法院的裁定而得以实现,这样的转移形式被我们称作裁判上的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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