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转移方式的不同,我们将债的转移划分为协议转移以及法定转移这两大类别。
对于导致债的主体变革的诸多具体现象,按照其本质属性进行分类,主要可归纳为三类:
(1)基于法律行为所引发的债的转移;
(2)依据法律直接条款所引发的债的转移;
以及(3)通过法院裁定所引发的债的转移。
首先,我们来看法律行为所导致的债的转移。
一般的原则是,债的转移需要经由转让人和承让人共同达成共识方可生效。
因此,我们习惯称之为基于合意所产生的债的转移,它构成了这类债务实质性转移最为普遍的原因之一。
其次,我们来讨论法律直接条文所引发的债的转移。
在这种情况之下,通常只会出现概括性的转移形式,即将债权债务作为财产的一部分转让给他人承受。
最后,我们提出法官裁决所引发的债的转移。
在这样的情况中,债的转移可能会因为法院的裁定而得以实现,这样的转移形式被我们称作裁判上的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