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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死亡,其家属可以讨回钱吗

债权人死亡,其家属可以讨回钱吗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3-24 13:35:01 已帮助105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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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死亡,其家属可以讨回钱吗
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在何种情况下,债权人的家属是有权利要求行使债权主张的权利的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先明确一点,那就是需要确定债权人死后其法定继承人主要包括哪些人员。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遗产的分配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第一顺位:
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第二顺位:
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
遗产传承的过程中,将优先考虑第一顺位继承人,只有在没有这些第一顺位继承人或其放弃继承权的情况下方可考虑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
也就是说,那些具有合法继承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是有权继承并享有对债权人的债权的。
然而,反过来看,如果不是在这样的条件下,即便你身为债权人的家属,也未必能够顺利地向债务人主张债券权利。
另外,有时候,即便是具备了家属的身份,但实际上在某些情况下,你仍然可能会因为一些原因而无法继承债权人的债权。
例如,如果继承人实施了诸如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了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甚至是虐待被继承人且情节严重、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等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时,那么他们将会丧失所拥有的继承权,也就意味着他们无法继承并享有债权人的债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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