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国法律体系中对于
拘留这一概念具有明确的界定与分类,即习惯性的将之划分为
行政拘留、
刑事拘留以及
司法拘留等不同
类别。
行政拘留,顾名思义乃针对那些严重违反我国
治安管理规定之
行为人所适用的一种惩罚性措施,旨在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而刑事拘留则主要用于制止未来可能产生的罪犯行径,避免罪犯直接或间接地
逃逸或是感到恐惧而自愿放弃生命,同时亦是强制性地限制了已
犯罪人员的行动范围;
至于司法拘留,则由法院根据特定情况裁量使用,以对那些在庭审过程中对
司法程序造成严重干扰的人,在一定期限内实施人身自由的限制措施。
需要指出的是,拘留的实质性内涵是扣押、
限制人身自由,具体呈现为包括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及司法拘留等多种形式。
根据案件
情节严重程度,
违法行为人可能面临最长至五日的拘留处理,典型的行为示例如下:
(一)纠集多人进行群体械斗的案件;
(二)追击、拦截他人的违法行为;
(三)强行抢夺、强占他人财产的行为;
(四)无故损害、占有公有或私人财物的行为;
(五)其他涉嫌
寻衅滋事的行为;
(六)扰乱社会
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等。《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
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