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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与其他主体可以共同犯罪吗

单位与其他主体可以共同犯罪吗
所谓公司犯罪就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所犯的罪,系个人犯罪的对称。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由有关负责人员代表单位决定,为本单位谋取利益而故意实施的,或不履行单位法律义务、过失实施的危害社会,而由法律规定为应负刑事责任的行为。在公司犯罪中,违法行为的实施者也是犯罪的主体,应当受到刑法的处罚。
2024-03-23 18:30:10 已帮助255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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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与其他主体可以共同犯罪吗
法律明确规定,单位及其他参与者同样存在着共同犯罪的可能。
在我国现行法中,只要参与犯罪的实体对象拥有两个或超过两个的犯罪主体数量,并且这些犯罪主体都怀揣着明确的目的性以及其所实施的行为均属于故意犯罪范畴之内,则即可构成共同犯罪。
在此情况下,不论是自然人个体亦或是单位组织均可以参与并构成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的本质特性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点:
首先,犯罪主体的数量要求。
参与共同犯罪的实体对象必须累计达到两位或更多的数量。
这其中包含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由两位以上的自然人个体或两个以上的单位注册形成,另外一种则是一方为自然人个体,另一方为单位组织,两者皆满足条件的话便可以被视为共同犯罪。
其次,犯罪客观属性。
共同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所有的共同犯罪者身上都需要具备共同的犯罪行为。
在这个大范围中,不仅包括直接实施犯罪动作的行为,还包括组织、教唆、协助、共谋等行为,而这些行为都是为了实现相同的目标,相互之间紧密相连、紧密配合,最终形成完整的犯罪行动体系。
最后,主观恶性。
共同犯罪的本质特征在于,所有CARA成员必须对共同犯罪这一罪行存在主观认识和有意为之。
那么,关于某个共犯与其罪行是否关联性的问题也同样值得探讨。
如果两名或者多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出于实施共同犯罪这一恶意目的,通过密切协作来滥用职权,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利益以及人民利益遭受严重损害,那么这种行为可以被解读为滥用职权罪的共犯。
共同犯罪的定义中明确指出,这是一种两人以上在共同意志之下实施的故意犯罪行为,而过失犯罪并不构成共同犯罪。
如有必要承担刑事义务,须依照他们各自所涉及到的罪行区别对待。
因为是基于两人以上的共同意图而进行的犯罪活动,所以构成危险驾驶罪的首要条件就是犯罪主体须达到两个人以上。
当酒精若滥用驾车等不良行为的情况特别恶劣已经构成危及公共安全的危险驾驶罪时,如果是多人共同参加以作竞速赛为目标的超车行为,显而易见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过错意图,理应构成危险驾驶罪中的共同犯罪。《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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