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
刑法》尚未明文制定“组织诈骗罪”这一
罪名,但对于某些特定情形下的组织、指挥或领导
犯罪集团实施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大的
犯罪行为,以及在多人犯罪案件中扮演了关键角色且起到了主要推动作用的主谋者,我们会按照法律规定的相关标准予以大幅度的
法律制裁与严惩。
举例来说,当其
涉嫌诈骗他人公私财物的数额达到一定标准时(通常为较大型),他们将会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乃至
罚金等多种
刑罚形式的惩罚。
而对于
诈骗金额特别高昂甚至有其他更为严重情节的罪犯,我们除了将给予他们相应的人身自由罚外,还可能附加财产罚金的
处罚措施。
最后,针对那些
涉案金额极其巨大甚至存在其他重大情节的被告人,法律将会施以更加严峻的
刑事打击。
同时,在
量刑过程中,
主犯需要承担自身所参与及整个团伙成员的全部犯罪金额,而
从犯仅需负责个人参与的犯罪数额即可,即便从犯在单独实施其他犯罪行为时,主谋对此事一无所知,也无需担负任何连带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
犯罪活动的或者在
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