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私自贩卖集体土地使用权这一问题,处理方法应根据贩卖行为的合法性来决定。
若该行为属于非法贩卖,相关部门将施以行政处罚,例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等。
若情节严重且达到了追诉标准,责任人将会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
需要明确的是,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以及公民个体,加上三资企业在内,只要符合法定要求并且遵循法定程序或者按照约定的条件,便有权占有、使用、获取收益以及有限处分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这一认定包含了广泛的概念范畴,其中不仅涵盖了农业用地、建设用地以及未利用地的使用权。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则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者依法合理利用和受益的权益。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主要有三类,分别为农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以及建设用地使用权。
农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非本组织内的单位及个人在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时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则特指农村村民用于居住目的而使用的土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则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开展乡(镇)企业和乡(镇)村公共设施以及公益事业建设的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的确权在我国相关法规中被称为土地确权。
无论是何称呼,其实质上都是对于土地使用权归属性的确定。
土地确权属于我国《土地管理法》中的一个至关重要的法律环节。
值得引起重视的是,没有经过全体村民集体同意的土地租赁协议是不具有效力的。
此外,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必须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为主导,然而对于不适宜采用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则可以通过招投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承包。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