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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挪用资金数额标准

关于挪用资金归个人私有及从事非法活动之数额,若数额累计达到六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在进行营利性活动或超过三个月未归还给原所有者时,其数额高达十万元人民币以上,视为犯挪用资金罪情节较为严重。
而在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并用于投机取巧等非法活动的情况下,若其累计达六百万元人民币以上,抑或是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归还给原所有者时,数额高达一千万元人民币以上,这便构成了挪用资金数额特别巨额的情形。
值得留意的是,职务侵占罪与挪用资金罪的主要差异在于,副职挪用资金的行为人需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而侵犯的客体却是相同的,即都针对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展开。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挪用资金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进行非法活动”情形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挪用公款罪“数额较大”“情节严重”以及“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
最新修订:2024-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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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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