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民间
借贷利息的计算方式如下所述:
1、根据双方签署的
借款合同中所载明的利率进行计算,但需确保该约定利率不得超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
若超越此范围,则超额部分非法律所认可的内容并不会受到法律保护,负债方有权拒绝偿还这些利息。
2、当涉及到自然人之间借款且合同中未对此作出书面说明或笔墨不清,使协议双方无法就此达成
补充协议的时候,应当被理解为没有利息的存在。
二、借贷款项的利率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该利率不得超过
签订合同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
也即是说,超过上述限定的利率将被认定为
高利贷。
高利贷是指利率远高于法律允许范围内的贷款,并且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是严格禁止的,因为它不受法律保护。
三、对于借贷双方关于
逾期利率的约定,将依照该约定执行;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该约定利息必须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之内。
如果双方关于逾期利率的约定不够明确,人
民法院将会依据具体情况处理:
若双方未作任何约定,包括借期内利率和逾期利率的设定,那么,借款方在逾期还款日开始,可按当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计算其应付的利息,并承担逾期还款的
违约责任;
如果约定了借期内利率却未明确逾期利率,借款方向出借方要求在逾期还款日期开始,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
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人民法院会予以充分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
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
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