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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免征契税哪些意思

夫妻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免征契税哪些意思
税务诉讼,即税务行政诉讼,作为近、现代国家解决税务行政争议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是纳税人认为具体的税务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按照《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诉讼制度。税务诉讼是行政诉讼的重要内容之一。行政诉讼是18世纪末才开始出现的一种诉讼制度。
2024-03-02 23:11:55 已帮助174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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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免征契税哪些意思
【问题解析】
夫妻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免征契税。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所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所有,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的,免征契税。
【法律依据内容】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90条
耕地占用税、契税、农业税、牧业税征收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另行制定。关税及海关代征税收的征收管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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