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查原告诉求:仔细核查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是否合理合法,以及证据是否充分。
(二)提交答辩状:若认为原告诉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在答辩期内提交答辩状反驳。
(三)承担责任方式:有独立财产且能独立担责的,用分公司财产承担;不能独立承担的,总公司承担补充责任。
(四)协商和解:根据情况与原告协商,达成双方接受的解决方案。
(五)做好庭审准备:协商不成时,积极准备庭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规定,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