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方不同意离婚时,可通过诉讼离婚解决,只要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符合法定条件,法院会依法判决离婚。民法典明确规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包括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以及其他导致感情破裂的情形。若第一次起诉未获准许,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起诉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2.解决措施和建议:
-收集证据:积极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如重婚或同居的影像资料、家暴的报警记录和医院诊断证明、赌博吸毒的相关处罚记录、分居的租房合同等。
-配合调解:在法院调解过程中,如实表达自身意愿和诉求。
-合理规划:若第一次起诉未判离,要做好再次起诉的准备,利用分居一年的时间进一步收集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