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约定时,按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执行。若觉得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一般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是判断过高的标准。
(二)无约定时,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违约造成的损失,包含合同履行后能获得的利益,但赔偿额不能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能预见或应预见的违约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