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父母购
买房产登记为子女的名字有以下利处:增加姓名时,可免征
契税,有利于体现
当事人自愿处分的原则等。如下弊端:
财产权属复杂,
离婚时分割难,且子女可能会丧失售房购买资格,影响以后的
购房优惠。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二十九条
因人
民法院、
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
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
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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