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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质押要登记才成立吗?

【问题解析】
债权质押的成立需要登记,可以设立质权的权利包括现有的和将有的应收账款,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等。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法律依据内容】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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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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