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生产
有害食品罪既遂的,对
行为人处
死刑、无期
徒刑或者
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生产有害食品罪惩罚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后果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的生命健康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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