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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既遂的定罪处罚有哪些

【问题解析】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公安机关就可以对该行为人进行立案追究:
第一、吸收客户的资金不入账,并且吸收金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第二、吸收客户的资金不入账,并且导致直接经济损失金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法律依据内容】
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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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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