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权利都有分红权、优先购买权、知情权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按照
实缴的
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
认缴出资。
【法律依据内容】
《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三十五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
抽逃出资。
第三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股份制公司的股东的权利有查账权,可以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
董事会会议的决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还有权参加股东会以及股东大会,这是每个股东均享有的权利。《公司法》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
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
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理由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
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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