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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司重组赔偿是多少

文* 四川-雅安 改制重组咨询 2025.12.29 23:09:15 318人阅读

最新公司重组赔偿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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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重组赔偿依具体情况而定。若重组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又未就变更合同达成一致,公司解除合同需给员工经济补偿。
2.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算,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超六个月不满一年按一年计;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
3.月工资是解除或终止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若员工月工资超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三倍,按三倍数额补偿,补偿年限最多十二年。

2025-12-30 05:18: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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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公司重组若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双方未就变更合同达成一致,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按工作年限和工资情况计算。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公司重组使得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并且双方未能就变更合同协商一致时,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就应当给予员工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与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水平相关。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支付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数额支付,且支付年限最高不超十二年。如果员工遇到公司重组涉及赔偿的复杂问题,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2-30 03:45: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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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重组赔偿要依具体情形而定。若重组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双方未就变更合同达成一致而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公司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是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员工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补偿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数额支付,支付年限最高不超十二年。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公司应提前与员工沟通重组情况,积极协商变更劳动合同。
2.准确核算员工工作年限和月平均工资,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3.员工要了解自身权益,遇到问题及时与公司协商或寻求法律帮助。

2025-12-30 02:51: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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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公司重组若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双方未能就变更合同达成一致,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这是保障员工权益的规定。例如公司大规模业务调整,原岗位不复存在,就符合这种情况。
(2)经济补偿计算方式与员工工作年限相关。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比如员工工作两年半,就能获得两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对于高收入员工,若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支付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数额支付,且支付年限最高不超十二年。

提醒:
公司重组赔偿计算较复杂,不同员工情况不同,建议遇到相关问题及时咨询,获取更精准分析。

2025-12-30 01:53: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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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员工要了解自身工作年限,精确到月,以此确定补偿月数。比如工作3年7个月,补偿月数就是4个月工资;工作2年3个月,补偿月数为2.5个月工资。
(二)计算自己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工资结构复杂,包含奖金、补贴等,都应计算在内。
(三)查询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若自己月工资高于其3倍,公司支付补偿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数额,且支付年限最高12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025-12-30 00:34:20 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什么情况下不属于债务重组1、债务人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按正常条件转为其股权(因为没有改变条件);2、债务人破产清算时发生的债务重组(此时应按清算会计处理);3、债务人改组(权利与义务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4、债务人借新债偿旧债(借新债与偿旧债实际上是两个过程,旧债偿还的条件并未发生改变)。一、债务重组的概念债务重组又称债务重整,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也就是说,只要修改了原定债务偿还条件的,即债务重组时确定的债务偿还条件不同于原协议的,均作为债务重组。包括: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如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并加收利息、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并减少债务本金或债务利息等;以上两种或两种以上方式的组合。二、债务重组的特征1、财务经营状况相对不佳的公司较多,产业相对集中。通常,债务重组与债务困难、债务危机联系在一起,因此据披露情况看,目前进行债务重组的大多是生产经营和财务结构不太好的公司。2、多涉及关联方,甚至有政府介入,非帐面的重组损益巨大。3、信息披露不充分、不规范。有关债务重组的信息只是散见于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期限及或有关事项、现金流量表附注等部分,披露行为随意性大,债务重组给公司带来的损益情况更是不明确。

解答如下,新债务重组准则有哪些一、债务重组的前提条件新准则在对债务重组的定义中增加了“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这一前提条件,并指出债务重组是“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新准则突出了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前提和债权人最终让步的业务实质。也就是说,新准则要求企业进行债务重组时,必须满足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这个前提。企业是否可以进行债务重组,必须首先要求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这可以通过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比较后判断,譬如可以分析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企业资产的质量、企业的利润质量以及企业的增长特性进行判断。显然,新准则在一定程度上抑止了企业随意利用债务重组进行利润操纵的行为,实际上是缩小了债务重组应用的范围。二、偿债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现行债务重组准则中,对于重组债务以及用于偿债的各种资产或股权的计量一律采用账面价值,而新准则要求根据真实性原则,对用于偿债的各种非现金资产或股权的计量采用公允价值。在修改其他债务条件下,重组后债务(或债权)按公允价值入账。譬如,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首先应看其有无活跃市场。存在活跃市场的情况下,公允价值一般应取活跃市场中的报价,如各类存货。如用于清偿的非现金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企业应当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如以固定资产进行清偿的,可以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估计其价值。再如,股权的公允价值的确定。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其应在市价的基础上进行确定。双方应本着自愿、公平的原则,可以采用当月月初的市价、前三个月的平均市价等,并考虑增发后稀释的影响,做适当调整来确定。对于没有市价的公司来说,公允价值的确定应采用股权估价模型来确定。三、债务人和债权人的会计处理债务人会计处理的变化主要有两点:一是用于偿债的非现金资产和股权由以账面价值为基础计价,改为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价;二是债务重组收益部分由现行准则中规定的计入资本公积改为计入当期损益。债权人会计处理的变化主要是其受让的非现金资产和股权由以账面价值为基础计价,改为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价。下面以长期股权投资清偿债务和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债务重组方式为例,说明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具体会计处理过程(即将颁布的准则指南如对相关会计科目做了改动,以准则指南为准)。(一)以长期股权投资清偿债务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将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债务人应当按照重组债务的账面余额,借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科目;按照长期股权投资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按照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照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科目;按照长期股权投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再减去转让股权投资发生的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按照借贷双方之间的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或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债权人应当对受让的非现金资产按其公允价值入账,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二)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债务人应当将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债务的公允价值作为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修改后的债务条款如涉及或有应付金额,且该或有应付金额符合新《或有事项》中有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债务人应当将该或有应付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和预计负债金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具体来说,债务人应当分是否涉及或有应付金额进行会计处理。不涉及或有应付金额的,债务人应当按照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借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科目;按照修改债务条件后债务的公允价值,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科目;按照借贷双方之间的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科目或贷记“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科目。涉及或有应付金额的,债务人应当按照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借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科目;按照修改债务条件后债务的公允价值,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科目;按照应当确认的或有应付金额,贷记“预计负债”科目;按照借贷双方之间的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科目或贷记“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科目。债权人应当将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债权的公允价值作为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修改后的债务条款中涉及或有应收金额的,债权人不应当确认或有应收金额,不得将其计入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具体来说,债权人应当按照重组后债权的公允价值,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科目;按照已计提的重组债权的坏账准备,借记“坏账准备”科目;按照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贷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科目;按照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科目;按照借贷双方之间的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或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四、新债务重组准则对企业对外披露会计信息的影响新准则根本宗旨是要提高企业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决策有用性,但是,在实际运用过程中是否能够达到预期目的尚待进一步考察。了解债务重组的新的准则,企业在债务重组的时候才不至于遇到不必要的麻烦。对于企业债务重组的规定以及内容,企业一定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如果你还要了解企业债务重组过程中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可以咨询网站的律师获得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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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2.17 148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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