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在行政复议决定被做出后,十五日内可以起诉。
当事人如果不服复议决定的,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依法提交起诉状和当事人的身份证明、行政复议决定书、原行政决定书等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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