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征地拆迁专题 > 宅基地专题 > 撤村建居的宅基地如何登记

撤村建居的宅基地如何登记

【问题解析】
“撤村建居”的宅基地不需要登记。根据相关规定,对于“撤村建居”后,未征收的原集体土地,只进行调查统计,而不进行登记,调查统计时需在新建单位名称后载明原农民集体名称。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五条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如有需要可以通过我们律图网委托您所在地区的律师来帮助您。
最新修订:2024-02-24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